食肆・教育・旅館牌照:申請、費用、轉名頂讓一次講清
頂手一間舖,個牌可唔可以跟埋?要幾耐先開得成?呢一版由實際做開生意轉讓嘅人寫,每個數字都標明官方出處同核實日期。
限時:食物業牌費一年全免,2026年10月31日到期。 政府寬免 2025年11月1日至 2026年10月31日期間生效嘅食物業牌照「首次簽發及續期」費用,逾 60,000 名持牌人受惠,已預繳會退款。[1] 2026-27 年度財政預算案並無公布延長,做財務預算要留意 2026年11月起有機會回復正常收費。
快速答案
- 頂手間舖,個食牌可唔可以跟埋?
- 可以轉讓,唔使由頭申請。用食環署表格
FEHB 169,交去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(唔係申請新牌嗰個牌照組)。表格分甲乙兩部——甲部要現時持牌人填,即係賣方必須配合,買方單方面做唔到。[2] - 由簽約到開得成,要幾耐?
- 申請新牌:官方服務承諾合共約 45 個工作天。圖則初審 10 個工作天、申請審裁小組會議 20 個工作天、最後查證視察 8 個工作天、批出正式牌照 7 個工作天;合規後遞交文件1 個工作天內可出暫准牌照即刻開業。[3]
轉名(頂手現有牌):按我哋實際個案經驗,一般約 一個半月。 ⚠ 食環署冇為轉讓申請公布官方服務承諾時間,呢個係我哋嘅經驗值,唔係官方數字。 - 我間舖用邊種牌?
- 分野在「煮法」,唔係食物種類。要炒、要深炸=普通食肆牌;只係烚、燉、蒸、炆、簡單煎(不含深炸同炒,且唔可以大量油煙)=小食食肆牌就夠。雲吞麵、粥店、咖啡室、糖水舖多數屬後者。[4]
牌照轉名頂讓:三道關,一道唔過就唔受理
轉讓食物業牌照時,承讓人(買方)必須自己重新滿足以下三項前提,唔係「原持牌人有就得」。呢三關係實際頂手時最易爆煲嘅位。[5]
違例建築工程(僭建)
承讓人要自費聘認可人士/註冊結構工程師證明處所冇僭建。正式牌照用 UBW-2,暫准牌照用 UBW-1,必須遞交申請時一併交。政府物業及房委會物業免交。
政府租契條件
私人樓宇處所嘅承讓人要交聲明書 FEHB 192,聲明用途符合政府租契。同樣要遞交申請時一併交,補交唔受理。
法定圖則規限
食環署會先徵詢規劃署意見,確認用途符合法定圖則先會處理。呢一關唔喺你手上,選址時就要睇。
批核前,食環署仲會查呢三樣
FEHB 169 乙部第 8 項要求承讓人確認明白:食環署喺批准轉讓前,會查核該牌照嘅違例記分及被警告紀錄、過往轉讓紀錄、以及更改圖則紀錄。[2]
對買盤客戶嘅實際意思:頂手前應該要求賣方披露違例記分同過往轉讓次數——呢啲直接影響轉名批唔批得出,唔係簽咗約先算。
以公司名義承讓,要交足 7 份文件
| 文件 | 備註 |
|---|---|
| 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 | — |
| 公司組織大綱及細則(M&A)副本 | — |
| 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| 須經公司註冊處處長核證真實 |
| 註冊辦事處地址更改通知書 或 法團成立表格副本 | 須經核證 |
| 最新周年申報表副本 | 新成立公司交法團成立表格 |
| 董事會書面決議 | 授權一名人士代表公司處理牌照事宜 |
| 獲授權人簽署嘅接納授權通知書 | — |
暫准牌照嘅轉讓限制
暫准牌照「除非獲發牌當局同意,否則不得轉讓」,而且擬議承讓人必須同時係正式牌照嘅申請人。轉讓時亦要同步向牌照組遞交「更改正式牌照申請人/公司姓名」申請。[6]
「臨時食肆牌照」其實唔存在
好多人打電話嚟問「臨時食肆牌照」,但官方制度入面冇呢個牌照。三個唔同嘅嘢經常被撈亂:
暫准食肆牌照
PROVISIONAL · 你多數想問呢個有效期 6 個月,畀你即刻開業。純屬自願,但必須同時或其後申請正式牌照,唔可以淨係申請暫准。合規後遞交文件 1 個工作天內出。
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
TEMPORARY · 唔關餐廳事有效期不超過 7 日,只限配合公眾活動嘅臨時檔攤/小賣亭。同開餐廳完全兩回事。
正式食肆牌照
FULL全部規定驗證合格後簽發。暫准牌照期滿仍營業會被檢控。
⚠ 暫准牌照只會喺特殊情況(非申請人過失嘅延誤、罷工、天災)先獲續期,只可續一次、不超過 6 個月,並要喺期滿前 3 星期申請。另外:同一處所、同一性質食物業,上次暫准牌照期滿起 3 年內再申請,發牌當局會拒絕。[3]
食肆牌照:面積要求同現行牌費
食物室(廚房+食物調製室+洗滌室三者總和)嘅最低面積,普通食肆同小食食肆計法完全唔同,好易睇錯。
普通食肆:百分比「但不少於」X 平方米
| 處所總樓面面積 | 食物室佔比 | 最低面積 |
|---|---|---|
| 100 m² 或以下 | 25% | 8 m² |
| >100 – 150 m² | 22% | 25 m² |
| >150 – 250 m² | 19% | 33 m² |
| >250 – 500 m² | 16% | 48 m² |
| >500 – 1000 m² | 13% | 80 m² |
| >1000 m² | 10% | 130 m² |
小食食肆:五級「取其少」、最大一級「取其多」
| 處所總樓面面積 | 最低食物室面積 |
|---|---|
| 23 m² 或以下 | 不少於 4.5 m² |
| >23 – 35 m² | 20% 或 6 m²,取其少 |
| >35 – 55 m² | 18% 或 7.5 m²,取其少 |
| >55 – 95 m² | 14% 或 12 m²,取其少 |
| >95 – 185 m² | 13% 或 17 m²,取其少 |
| >185 m² | 9% 或 18 m²,取其多 |
現行牌費(全表 19 個級距)
展開完整收費表(普通食肆 × 小食食肆,每個級距「首次發牌 / 續期」)
| 總樓面面積 | 普通食肆 首次 / 續期 | 小食食肆 首次 / 續期 |
|---|---|---|
| 100 m² 或以下 | $1,110 / $2,520 | $400 / $1,810 |
| >100 – 150 m² | $1,730 / $3,140 | $860 / $2,270 |
| >150 – 200 m² | $3,000 / $4,410 | $1,750 / $3,160 |
| >200 – 250 m² | $3,940 / $5,650 | $2,360 / $4,070 |
| >250 – 300 m² | $5,150 / $6,860 | $3,250 / $4,960 |
| >300 – 350 m² | $6,460 / $8,170 | $4,150 / $5,860 |
| >350 – 400 m² | $7,710 / $9,420 | $5,060 / $6,770 |
| >400 – 450 m² | $8,980 / $10,690 | $5,940 / $7,650 |
| >450 – 500 m² | $10,260 / $11,970 | $6,880 / $8,590 |
| >500 – 600 m² | $12,150 / $13,860 | $8,210 / $9,920 |
| >600 – 700 m² | $14,650 / $16,360 | $10,020 / $11,730 |
| >700 – 800 m² | $17,170 / $18,880 | $11,830 / $13,540 |
| >800 – 900 m² | $19,670 / $21,380 | $13,610 / $15,320 |
| >900 – 1000 m² | $22,190 / $23,900 | $15,410 / $17,120 |
| >1000 – 2000 m² | $36,040 / $37,750 | $25,310 / $27,020 |
| >2000 – 3000 m² | $60,460 / $62,940 | $42,560 / $45,040 |
| >3000 – 4000 m² | $85,600 / $88,080 | $60,560 / $63,040 |
| >4000 – 5000 m² | $110,780 / $113,260 | $78,560 / $81,040 |
| >5000 m² | $123,360 / $125,840 | $87,570 / $90,050 |
點解「首次」平過「續期」? 消防處喺 2025年11月1日實施《消防(註冊消防工程師)規例》後,新發牌照嘅牌費已剔除消防處訂明費用,續期費維持不變。[7] 所以唔好用續期費去估首次發牌成本,亦唔好信舊資料。
裝修同消防:邊啲處所根本批唔到
好多客簽咗租約先發現間舖根本攞唔到牌。以下係消防處明確視為「不適宜領食肆牌照」嘅處所:[4]
| 唔批嘅位置 | 原因/備註 |
|---|---|
| 任何樓宇嘅工業部分 | 用途不符 |
| 地庫第四層或以下 | 逃生風險 |
| 緩衝層、庇護層等緊急用途地方 | 指定作緊急用途 |
| 註冊學校、幼兒中心或安老院嘅正下方 | 火警危險可紓緩則或會考慮 |
| 單梯樓宇嘅上層 | 屋宇署規定;上層及地庫須設至少兩條有防火保護嘅逃生樓梯 |
| 指定作住宅用途樓宇嘅上層 | 食環署不會發食肆牌照 |
可能要加裝簡化灑水系統嘅情況:舊式綜合用途樓宇、總樓面面積超過 230 m²(或地庫超過 126 m²)、以及因結構或空間限制無法安裝消防水缸嘅處所。呢筆通常係頂手預算入面最易漏計嘅一項。
綜合食物店有個慳錢位:只准用電力作燃料、不得明火。如果同時符合三個條件——總樓面面積不大於 100 m²、只用電且無明火、不涉及深炸——按部門間協議可毋須轉介消防處,即係慳返消防證明書呢一環。[8]
酒牌、教育牌照、旅館牌照
酒牌:可以同步申請,但一定要有食肆牌先發得出
酒牌由酒牌局簽發(唔係食環署,食環署只提供秘書處支援)。可以喺食肆牌照仲申請緊嗰陣同步遞交酒牌申請,但「酒牌只會喺處所已獲發食肆牌照或暫准食肆牌照後才簽發」。[9]
| 酒牌類別 | 有效期 1 年 | 超過 1 年 |
|---|---|---|
| 非會社酒牌・處所設酒吧 | $3,940 | $5,910 |
| 非會社酒牌・不設酒吧 | $1,990 | $2,990 |
| 會社酒牌 | $1,100 | $1,650 |
| 酒牌轉讓費 | $140 | |
頂手前一定要知:呢個牌,究竟轉唔轉得?
好多人以為「有牌就跟得走」。實情係三種牌照嘅法律機制完全唔同——有啲可以轉名,有啲根本冇轉讓機制,有啲轉得但買方唔夠資格接。
| 牌照 | 轉唔轉得? | 法定做法 | 最大陷阱 |
|---|---|---|---|
| 食物業牌照 食肆/食廠/燒味等 12 類 |
✅ 可以轉讓 | 表格 FEHB 169交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 |
甲部要賣方簽;買方要自費證明冇僭建 |
| 賓館/酒店牌照 | ⚠ 可以,但監督有酌情權 | 表格 HAD 141買賣雙方共同遞交 |
買方要有 12 個月持牌賓館管理經驗,先承讓得到有效期超過 12 個月嘅牌 |
| 學校/補習社註冊 | ❌ 冇轉讓機制 | 改為換校董+換校監 表格 6 註冊校董 |
停課連續逾一個學期,註冊可被取消 |
補習社頂讓:個「牌」其實轉唔到名
《教育條例》全條例冇任何一條容許將學校註冊轉讓/轉名。 條例有「更改校舍」(第20條)、「更改校名」(第20A條),但冇「轉讓註冊」。註冊證明書係發畀「管理當局」,唔係一件可以喺買賣合約直接轉手嘅資產。[10]
咁實際點做?法定路徑係換校董、換校監——新東主遞交表格 6 註冊為校董,再獲常任秘書長批准出任校監。學校註冊本身延續,唔使註銷重新申請。教育局官方 FAQ 亦直接處理過補習學校換校監嘅情況,只需通知教育局更新資料,冇要求重新註冊。[11]
買補習社前要查嘅三樣
新校董過唔過到關
第30條列明常任秘書長可拒絕註冊校董嘅理由:非「適當人選」、每年在港居住少於 9 個月、曾被取消教學許可證等。買方唔夠格,成單嘢做唔成。
交接期唔可以停太耐
第22(1)(c)條:學校連續不少於一個學期停止運作,常任秘書長可取消註冊。交接安排要計掂時間。
校舍有冇僭建
屋宇署會查僭建(UBW)。另外校舍不得位於距地下逾 24 米嘅樓層(一般離地 30 米以上唔批),視乎學生年齡人數個別放寬。
補充:「學校」定義門檻好低——一日內向 20 人或以上、或同一時間向 8 人或以上提供任何教育課程即屬「學校」,必須註冊。無牌經營最高罰款 $250,000 及監禁 2 年,教育局並可命令封閉校舍。[12]
賓館頂讓:轉得到,但有一條會殺死新手嘅規定
「相關經驗」規定:要承讓一個原本有效期超過 12 個月嘅賓館牌照,買方必須喺申請日期前 12 個月內,曾經營/開設/管理/控制過持牌酒店或賓館。[13] 即係話——一個首次入行嘅買家,法律上根本承讓唔到一個長期牌。
放盤時如果打正旗號賣「仲有 5 年牌」,就要提早篩買家,唔好等遞表先發現。實務解決方法:安排一個有 12 個月持牌賓館管理經驗嘅人做申請人/董事,或者接受個牌只能以 12 個月期處理。
另外三個時序陷阱
| 陷阱 | 官方規定 | 對成交嘅影響 |
|---|---|---|
| 賣方唔配合就冇得轉 | HAD 141 原文:倘牌照持有人未能提交轉讓申請,擬承讓人須重新申請牌照 | 賣方簽 HAD 141 應該係付尾數嘅先決條件,唔可以放喺成交之後 |
| 牌照 6 個月內到期 | 官方指引:應先續牌,然後才申請轉讓;而續牌又只可喺到期前 3–6 個月內提出 | 第一件事就要攞牌照正本睇到期日——呢個直接決定成交期 |
| 牌照正本唔見咗 | 須先向警方報失,再向牌照處申請認證副本,先可以申請轉讓 | 否則買方要由零重新申請新牌(律師信、地區諮詢、消防工程全套重做) |
監督可以拒絕轉讓嘅七個法定理由入面,最要留意係第 (iii) 項:牌照訂明嘅發牌條件未完全遵從。所以盡職審查時,要向賣方要「有冇未遵從條件、有冇未報完工嘅改動工程」嘅書面確認——HAD 141 第 I 部分正正要求申報呢一項。
⚠ 另一條生死線:大廈公契。續牌同新牌都要重新交律師信證明公契冇「限制性條文」(禁作酒店賓館/禁商業用途/只准私人住宅)。公契有伏嘅話,個牌到期就死——而牌照批出唔會豁免地契、租約或公契下嘅任何限制。
頂讓一間持牌生意,真正要諗嘅四件事
我哋查過六個講牌照嘅主要網站,以下四條問題冇一個答過——但每一條都足以令一單頂讓爛尾。
① 轉名期間,可唔可以繼續營業?
呢個係買家最驚嘅位:簽咗約、交咗訂,但轉名未批,間舖唔可以開門——空租期就係最貴嗰筆錢。
實際安排上有幾種做法(原持牌人過渡期繼續持牌經營、暫准牌照配合等),各有法律風險同稅務影響,要按個別個案設計。唔好靠估,簽約前就要同我哋傾清楚點過渡。
② 買股權,定係買資產?
呢個係買家嘅第一個決策分岔,而且直接決定使唔使轉牌:
| 買公司股權 | 買資產(頂手) | |
|---|---|---|
| 牌照 | 牌照跟公司走,唔使轉名 | 要辦轉名(FEHB 169 等) |
| 負債 | ⚠ 連公司所有債務、稅務、勞資責任一齊接 | ✅ 相對乾淨 |
| 盡職審查 | 要查足公司帳、稅、官司、員工年資 | 主要查牌照、租約、設備 |
| 時間 | 快(唔使等轉牌) | 要等轉名批出 |
③ 轉名批唔到,訂金點算?
頂讓協議應該寫明「以牌照成功轉名為成交先決條件」(condition precedent)。冇呢一條,萬一轉名被拒,你可能連訂金都攞唔返。
另外建議:訂金交由律師樓以 stakeholder 身分保管,唔好直接過畀賣方;同時寫明幾時可以撤回同退款安排。
④ 前手個牌有冇「污點」,出價前點查?
食環署喺批准轉讓之前,會查該牌照嘅違例記分及被警告紀錄、過往轉讓紀錄同更改圖則紀錄——呢啲直接影響批唔批。
所以出價之前應該做嘅:要求賣方書面披露違例記分同過往轉讓次數;攞已登記圖則同現場逐格對(睇有冇私自改間隔);賓館個案另外要賣方書面確認「有冇未遵從嘅牌照條件、有冇未報完工嘅改動工程」——因為呢一項係監督拒絕轉讓嘅法定理由之一。
FAQ
頂手間舖,個食牌可唔可以跟埋?
可以轉讓,唔使由頭申請。用食物環境衞生署表格 FEHB 169,交去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(唔係申請新牌嗰個牌照組)。表格分甲乙兩部,甲部必須由現時持牌人填寫及簽署,即係賣方必須配合,買方單方面做唔到。
食肆牌照轉名要幾耐?
按我哋實際個案經驗,一般約一個半月。要留意食環署並無為轉讓申請公布官方服務承諾時間(官方服務承諾只涵蓋新牌申請),所以呢個係經驗值而非政府數字,實際會因應處所有冇違例建築工程、有冇未清違例記分、圖則有冇改動而不同。
補習社頂讓,教育牌照可唔可以轉名?
唔可以。《教育條例》(第279章)全條例並無任何條文容許轉讓學校註冊。法定做法係更換校董及校監——新東主遞交表格6註冊為校董,再獲常任秘書長批准出任校監,學校註冊本身延續,毋須註銷重新申請。
賓館頂讓,個牌轉唔轉得?
可以,用表格 HAD 141 由買賣雙方共同向旅館業監督申請,但監督有酌情權。最大陷阱係「相關經驗」規定:要承讓一個原本有效期超過 12 個月嘅牌照,承讓人必須喺申請日期前 12 個月內曾經營、開設、管理或控制持牌酒店或賓館。即係首次入行嘅買家承讓唔到長期牌。
普通食肆牌同小食食肆牌有咩分別?
分別在於准許嘅煮食方法,唔係食物種類。普通食肆牌照准許用任何煮食方法;小食食肆牌照只准烚、燉、蒸、炆及簡單煎,明確不包括深炸及炒,而且過程不可產生大量油煙。雲吞麵店、粥店、咖啡室、糖水舖多數屬小食食肆。
而家申請食肆牌照係咪唔使錢?
政府寬免 2025年11月1日至 2026年10月31日期間生效嘅食物業牌照首次簽發及續期費用,已預繳者會獲退款。但呢個只係牌費豁免,唔包括工程費、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費用、消防裝置承辦商費用等。寬免於 2026年10月31日屆滿。
有冇「臨時食肆牌照」?
官方制度並無「臨時食肆牌照」。可即時開業嘅係「暫准食肆牌照」,有效期 6 個月,必須同時或其後申請正式牌照。另有「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」,有效期不超過 7 日,只限配合公眾活動嘅臨時檔攤,同開餐廳完全兩回事。
間舖有僭建,我接手要唔要負責?
要。違例建築工程證明係由承讓人自費提供(Form UBW-1/UBW-2),而且必須喺遞交轉讓申請時一併交。即係話僭建嘅清拆成本實際上落咗買方度——議價時應該計入。
食肆牌照可唔可以網上續期?
部分可以,但普通食肆、小食食肆、工廠食堂同卡拉OK場所許可證明確唔適用。網上服務只涵蓋續期,冇提及新申請或轉讓可以網上辦。
[1] 政府新聞公報 2025-10-10 · 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510/10/P2025101000840.htm
[2] FEHB 169(8/2025)食物業牌照/許可證轉讓申請 · fehd.gov.hk/english/forms/pdf/fehb169.pdf
[3] 食肆牌照申請指南 2026年7月版 · fehd.gov.hk/english/howtoseries/forms/new/A_Guide_to_Restaurant.PDF
[4] 食肆牌照申請快速參考指南 2025年11月版 · fehd.gov.hk/english/licensing/Quick_Reference_Guide.pdf
[5] 食環署轉讓程序指南 · fehd.gov.hk/english/howtoseries/forms/new/External_guide_combine_e.PDF
[6] 同 [3] 第 134–147 段(暫准牌照)
[7] 食肆牌照收費表 · fehd.gov.hk/english/howtoseries/forms/new/fee_schedule_res.pdf
[8] 綜合食物店牌照申請指南 2026年7月版 · fehd.gov.hk/english/howtoseries/forms/new/CFSL.pdf
[9] 酒牌申請指南 · fehd.gov.hk/english/licensing/ll-cll-appguide.pdf
[10] 《教育條例》Cap. 279 第18、20、20A、22、27–38條 · elegislation.gov.hk/hk/cap279
[11] 教育局《電子學校註冊證明書 FAQ》Q14(2025年3月)· edb.gov.hk · E-licensing FAQ
[12] 教育局《新辦學校註冊指南》第1章(2026年6月版)· edb.gov.hk · 註冊指南
[13] 牌照事務處《旅館業條例牌照申請指引》2023年12月版 + 表格 HAD 141 · hadla.gov.hk · Guide to Licence Applic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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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哋做咗 10 年、超過 1,000 宗成交,可以幫你睇實際情況。